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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溪潭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结合溪潭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特制定《溪潭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明显问题,根据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排,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主责、群防群治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通过两年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着力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等问题,进一步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聚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明显问题隐患,重点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组织全面排查。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合力推进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建立消防安全“一本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一是全面发动单位场所紧盯风险隐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并纳入单位防火检查重点内容。要定期对本单位场所的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进行全方位检查和维护修缮,确保清晰明确。二是教育、民政、商务、文旅、卫健、体育、民宗等各有关部门依据《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职责定期组织本行业、本系统集中开展排查,充分的发挥条线监管作用,及时督促整改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风险隐患。对确需设置防盗窗的人员密集场所,必须设置从内部能够迅速开启的应急逃生窗口。三是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发动基层力量特别是基层网格员,常态化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对于能当场改正的,及时进行制止、劝阻;对于问题严重的,建立隐患清单,加强动态跟踪,逐项督促整改。

  (二)严格执法整治。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深入推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专家会诊和挂牌督办等形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一是派出所、执法队要按照《福建省消防条例》职责分工,加大执法力度,严管严查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行为,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车辆,采取电线”等方式,督促提示车辆所有人及时整改问题;对拒不改正的,各有关部门按照《福建省消防条例》职责分工依法做处理;对无法联系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车辆,要进行协调清障车拖离。二是各有关部门要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特别是违规停放电瓶车,以及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的,依法实施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三是对多次违法停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反复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由消防部门依法依规纳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记录,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施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要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实施全链条、全过程管控,落实标识化、规范化管理。一是各有关部门要组织车站、医院、商场、学校、体育场馆、公园等公共场所及居住小区等,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建设电瓶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场所,配置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二是国土所要强化停车用地供应,做好新(改、扩)建项目(含居住小区、居民楼院等居住类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的用地规划;住建部门要因地制宜出台并落实提高住宅停车位配比的有关政策意见,并督促指导物业企业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被占用;发改部门要推动建立健全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加大停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力度;公安交管部门要合理设置限时、夜间停车等临时占用道路的机动车泊位,切实从根本上推动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三是城管部门要严格户外广告及招牌的审批和管理,拆除违规设置的广告牌等堵塞窗口的障碍物,确保不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四是消防部门要结合熟悉演练同步测试室内消火栓和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及时有效地发现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隐患问题。

  (四)强化警示教育。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宣传工作,通过开展科普提示、集中曝光、社会化宣传教育、线上培训等形式,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一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播放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管理责任和相关警示教育片及公益广告,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二是发动各村,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对消防通道标识设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查处和管理责任进行宣传,在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出入口、楼梯口和宣传栏等位置张贴“生命通道”宣传海报。组织基层力量深入人员密集场所、社区参与“打通生命通道 查改身边隐患”行动,上门做好群众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开展代入式、情景式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三是利用主流媒体参与明察暗访,集中曝光明显问题隐患和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讲清违法情节、讲清违法成本、汲取违法教训。对隐患特别突出、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很严重的,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治责任措施,形成较为强大整治声势。消防、公安交管部门要定期开展堵占消防车通道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曝光行动。四是在政务网站开通举报窗口,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广泛发动居民群众举报身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4年4月30日前)。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印发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部署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持续推进工作落实,推动自上而下形成共识。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4月30日至2025年10月)。全方面开展排查,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类制定年度计划,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逐年推进整治攻坚。充分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基层网格员等各方力量,分类分批开展业务培训,推动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努力消除一大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1月至12月底)。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检查指南和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落实“两个至上”、强化“两个根本”,着力解决明显问题,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坚持统筹推进。要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要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有效推动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明显问题。要综合运用执法查处、媒体曝光、舆论监督、信用监管等措施,坚持宣传教育与隐患整治、监管执法一体化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严格督导问效。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将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督导检查重要内容,对整改难度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明显问题将实施挂牌督办。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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